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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跨境糾紛.國際貿易.兩岸法規 控制權變更條款的放棄效力

控制權變更條款的放棄效力


陳OO 發問於 2022-11-27 | 臺中 | 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我司與經銷商A簽訂的經銷合約有”控制權變更條款”(Change of Control , Coc),若發生超過50% 的股權變動可終止合約。現經銷商A的70% 股權即將被B公司收購,通知我們簽一個” Change of Control Waiver Statement”,請問若我司簽了,代表僅同意本次B公司收購不行使CoC終止權?還是代表放棄經銷合約上的CoC中止權,包括未來發生的其他控制權變動(等於這條直接從合約中刪除了)?

(以下為Change of Control Waiver Statement內容)
「我司同意放棄行使與A公司簽訂經銷合約上的控制權變更條款所賦予的合約終止權利,由於B公司即將收購A公司70% 的股權…」

國際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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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日安:

具體之狀況,或許需視貴公司所簽立之完整契約內容而定,尚難一概而論。

然而,謹建議若貴公司只限定於本次同意不行使終止權,得於聲明(statement)中加註、限制豁免、棄權(waiver)的範圍為「僅同意就本次事件(請註明人事時地物等可以特定之資訊)不行使『控制權變更條款』所定之終止權,並不構成對於未來所發生之任一與全部『控制權變更條款』所定情事之豁免、棄權」。

【但以上建議僅供初步參考,仍須視具體狀況,方能為準確之判斷。謹建議您宜備齊相關資料,向專業法律人士進一步諮詢。】

運鞍法律事務所
鄭婷婷 合署律師
708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路571號7樓
(06)297-7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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