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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我算侵佔公司財務嗎?

我算侵佔公司財務嗎?


陳OO 發問於 2022-10-31 | 高雄 |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Q: 我是司機我每天都要在我們小白板上抄寫由老闆傳給會計每間車行該支付金額,在抄寫在一張白紙上跟會計拿錢,我離職的隔天老闆打給我說帳本有錯懷疑我自己私吞了公司的錢電話中他沒有講清楚到底哪裡有問題只跟我說一切走法律程序,我沒有證據說明證明我沒有多拿公司的錢財
1.那這樣我有算侵佔嗎?

勞資爭議 營業秘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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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您的提問,若是想詢問您有無構成刑法上侵占罪的問題。刑法上之侵占罪規定於刑法第335條以下,並且依持有之原因分為一般侵占、公益侵占、公務上侵占以及業務上侵占。而刑法法規所規定之違法侵占行為,依法院實務見解,以被侵占之物先有法律或契約上之原因在其持有中,並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即變更持有之意為不法所有之意,為其構成要件。依您所述,您會拿到公司的錢,是將車行該支付金額抄寫在一張白紙上後跟會計拿錢,只有在會計依抄寫金額給你錢之後,您未依車行該獲得的金額支付給車行,那麼就很有可能會構成刑法之業務上侵占罪,將可以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謝謝您的提問。

日新聯合法律事務所 張凱婷律師 TEL:(02)2351-6037FAX:(02)2356-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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