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
上個月到內衣特賣會買內衣時
有跟店員說我要哪個尺寸並強調是本人要穿,店員也跟我口頭確認尺寸了,但是她卻拿錯尺寸(嘴巴念的跟拿的不同尺寸),因為是買來備用,所以我並沒有馬上拿出來,只確認款式,過了一個月打算要洗的時候,才發現根本不是我要的尺寸,我還能換貨嗎?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民法第356條:「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規定。
在買賣當下買受人應有檢查商品之義務,因您所述情形,對方拿錯內衣尺寸屬於明顯瑕疵,又商品已購買將近1個月,您顯有怠於通知店員之義務,是以,依法規定您將被視為承認所受領之物無誤。
又關於消費糾紛,您可向當地消保官進行申訴或是申請調解,亦可委由律師協助寄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請求其限期交付商品,如其仍置之不理,經由律師協助對其為民事訴訟的求償行為,以追求您最大利益。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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