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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顧主有什麼方法先行保障自己

顧主有什麼方法先行保障自己


劉OO 發問於 2022-09-27 | 臺北 | 水電燃氣業

Q: 如果員工有跟顧客吵架,上班時間在路上跟人發生糾紛打架,曾在顧客的美容診所偷拍,因工做時個人行為不當態度不佳,而被顧主鄰居提告,總是不照老板說的方式做事,常常出問題,我們是做水電裝修業的,請問這樣的行為還能受到勞基法的保護嗎?

勞資爭議 勞工法令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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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民法第188條規定,如員工在工作時,不法侵害別人的權利時,雇主是要負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如果雇主可以證明選任員工和執行工作時有盡責監督,就算如何再監督也不能免除損害的發生時,雇主就不用負責。

因此,為防範員工於工作時伺害他人權利,雇主應該事前採取必要的監督措施。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相關法條如下:

民法第188條規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TEL:02-2542-9950
LINE ID: winniech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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