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頁上、訂單成立頁面上有約定到貨時間,卻遲遲沒有出貨,消費者可以向網購商家依民法債務不履行給付遲延的規定,限期催告、提醒網購商家送達商品。網購商家在期限內沒有送達商品,消費者可以解除契約、取消訂單。
當消費者主張解約、退款,退款的方式為何,有賴雙方協商適當的方法。若消費者主張解約、退款,卻遲未收到退款款項,或雙方對於退款的方式無法達成共識,當消費者與網購商家發生網路交易糾紛時,消費者可以先向消費者保護團體(如消基會),或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消費申訴。網購商家對於消費者的申訴,要在 15 日內妥適處理。當消費者認為未受網購商家妥適處理,可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提出消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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