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買家跟我們買商品後,說狗狗吃了吐出來,要求退貨退款,第一時間我也同意退貨退款,請她用蝦皮的退貨機制處理,一直到當天晚上7點多才看到系統出現退款退貨的訊息,我先跟對方溝通請她把商品寄回給我,我就會同意退款給她,同時請她把銀行帳戶給我我轉帳退回物品的運費給她,結果對方反悔口氣很差語帶威脅說狗狗吃出問題為什麼她要把商品寄回給我?要我自己安排宅配去收回,我說當初並非用宅配方式我怎麼請宅配處理?我也先按同意退款給對方,再請對方用店到店方式寄回(跟對方說你寄出拍照給我我就轉帳運費給對方,也給對方我的收件資訊了),結果對方說還沒看到入帳,我說你們用信用卡刷卡的(週末銀行沒開,刷退也需要幾個工作天),對方回那就等收到再說,然後傳一張銀行帳號圖片給我,說要我先轉帳60元運費給她。
到此我沒回應對方,
想請問我能怎麼做?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消保法第19條之2:「消費者依第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者,除當事人另有個別磋商外,企業經營者應於收到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至原交付處所或約定處所取回商品。企業經營者應於取回商品、收到消費者退回商品或解除服務契約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返還消費者已支付之對價。契約經解除後,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規定。
如果買家在商品購買猶豫期間向賣家主張解除契約,依消保法第19條之2規定,賣家需要協助買家取回商品,因此,建議運費先行給付給對方,並就相關對話及留言與金流紀錄畫面作為保存,以便日後如買家不願退回商品時,可以對其主張法律責任。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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