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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輪班工作者,遇到國定假日


廖OO 發問於 2022-08-20 | 臺北 | 其他未分類業

Q: 一般工時工作者,遇到國定假日等於多一天假,
輪班工作者,遇到國定假日,而且剛好排休,就不會有任何額外補休。
但如果那天有排班,之後會補休或多算錢嗎?

然後我逛網頁裡有一句"如果你已事先同意老闆調移國定假日,恐怕中秋節當天上班是無法申請加班費的喔。"
怎樣算是事先同意,沒出來抗議班表時,就視同同意了嗎?

勞資爭議 請休假 薪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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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勞基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又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1條第一項規定,本法第三十七條所定休假遇本法第三十六條所定例假及休息日者,應予補假。但不包括本法第三十七條指定應放假之日。可知國定假日適逢勞工之「例假日」、「休息日」時,皆應另給予勞工補休一日,並非剛好排休就不會有額外補休。

另依勞動部解釋,國定假日可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但挪移國定假日必須得到「個別勞工」的同意。調移後之原「國定假日」當日已成為工作日,勞工於該日出勤工作,不生加倍發給工資問題。
依您所述,若國定假日剛好有排班,在雇主排定班表後,您可以拒絕,若您未拒絕,又依班表出勤,亦非視同同意,而是雇主應證明有取得勞工同意挪移國定假日,且有指出調移後休假之日期,否則,勞工還是可以要求雇主給付國定假日出勤加倍發給之工資。但若但該等被調移實施休假之原工作日即應使勞工得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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