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小弟和女友在2022/8/13於台北世貿婚紗展,一進去直接被拉到J**y婚紗推銷,當下期間有詢問一定要現在決定嗎,但他們就會說算你便宜之類,然後期間一直邊講邊寫完合約內容。之後就說先付款項,說需要全額付款57000元整,沒辦法只先付訂金20% ,隔天與女友討論後覺得連審閱期都不給我們考慮,硬要我們簽,也沒看到婚紗用的東西,之後我們於2022/8/14向服務人員提出想解約全額退款,但是還是一直說無法退喔,可以給你們變更商品或者再多加幾組給你們,但我們覺得這樣一開始還說自己多優惠,各種欺騙消費者,致電給他們感覺愛理不理想拖延審閱期3天的時間,不然就是Line要回不回的,直接去公司又說老闆不在沒辦法處理,感覺就是各種打游擊,請問能幫幫我如何處理嗎?謝謝
A:
您好:
依據行政院核定之婚紗攝影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關於契約之終止應規範"消費者得隨時終止契約。契約終止時,業者得請求契約終止前已提供服務之報酬;其另受有損害者,並得請求賠償。"
1.若是於審約期內解約,業者需全額退款,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退款。
2.若是超過三天,則須扣除業者以提供的服務報酬後,就剩餘金額退款。
如您所述,建議您寄發存證信函予業者告知已於8/14向服務人員提出解約,再以該存證信函為正式通知,並請求業者全額退款。業者收受該存證信函後,若業者仍拒絕退款,您得向消保會進行申訴,並可檢附相關證據向業者所在地之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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