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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離職前特休休完

離職前特休休完


陳 發問於 2022-08-10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被公司資遣,特休假還有17天,公司要求離職前把特休假休完,請問特休假是扣除星期六日計算嗎?還是星期一到星期日計算呢?公司認為從星期一到五計算才對,想請問公司的看法是正確的嗎?謝謝!

勞資爭議 勞動契約 離職與資遣 請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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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之規定:「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可知特別休假「須由勞工排定」,若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亦應與勞方協商調整之。又,依照勞動部函示解釋意旨,可知特別休假期日是「由勞工依其意願」決定之,雇主僅可提醒或促請勞工排定休假,「不得限制勞工排定於特定期日」。
如您所述,公司要求您在離職前把特休假休完,依上開規定,可知若您不願意,雇主亦無法強制您排休。至於特休假請休後,是直接免除上班日的出勤義務,針對月薪制之休假日,勞工本來就不用出勤,雇主仍有給付薪資義務。因此,特休當然是扣除六日計算,公司認為從一到五計算,扣除六日,並無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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