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目前有在臉書社團請賣家為我保留商品,但雙方都談妥了之後,在保留期間內他卻突然說商品他在保留期間已經售出了,而且完全沒問過我,這樣可以告嗎
A:
您好:
以下簡述回覆您的問題:
1、如果雙方已針對購買商品為一致之意思表示,即可表示雙方間的買賣行為已成立,賣家對您即負有相關債權債務關係,其違約不將相關商品販售與您,您可對賣家提告,但進行法院爭訟程序,您需要耗費許多勞力、時間及費用成本,提告前請評估是否願意付出該成本。或許可先行向消保官就賣家行為申請申訴及申請調解試試看。
2、如果您仍欲進行法院提告程序,謹提醒原告使用法院要預先向法院支付裁判費用,需待法院判決以後,關於因訴訟過程中所產生的訴訟費用及先前所支付的裁判費用,始由敗訴之一方負擔。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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