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事由:
我於2022/7/14與醫美診所簽訂6萬元的無卡分期合約
並預定於2022/7/25操作
由於事後思考,想取消
但是他附上的收據上面寫:《此案為特殊組合售出後不做退貨,不含七日產品領出不得退還》
請問上述是否表示真的完全沒有機會無法取消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如果當下是被推銷才簽下合約,您可以主張對方的行為構成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訪問交易,可以在七天內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業者主張解除契約。
2、對方在收據上面註明:售出後不做退貨,不含七日產品領出不得退還,違反消保法規定而無效。
3、即使並不構成訪問交易,您的情況仍然可以在使用產品或課程之前,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終止契約,您可以在支付違約金後,要求業者向資融公司取消無卡分期
4、本律師處理此類案件經驗豐富,有成功解約(終止契約)、退費、取消分期的案例,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可以直接加LINE ID:light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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