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請問和廣告公司簽約,兩年一約。建置費用已繳清後每個月需要月費3000,但後續對方並無將建置完成,並我方已繳一個月費用。經過半年時間對方依舊沒有聯繫,我方主動聯繫,但回覆很慢,請問這可否提吿?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也是南部在地律師,擔任許多公司企業的法律顧問,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依照您的敘述,對方可能構成給付遲延的違約情形,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限期履行合約時程,建置完成一定的進度
2、如果對方仍然消極不理會或者不願配合,建議可以直接由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並要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失。
3、同時,可以考慮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主張對方構成給付遲延的債務不履行責任,要求賠償或退款等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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