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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轉正職的特休日


吳OO 發問於 2022-07-03 | 桃園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您好,
我於110/7/20到職為部份工時人員,一周工作時間約為正職人員的一半(20小時),並於111/7/1轉正職,想問下面兩個問題
1.我的休假在111/7/19特休應該是幾天?
2.到了112/7/20特休10天嗎?

請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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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照勞動部所發佈的「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第陸點第一項規定,部分工時勞工的工作年資應自受僱日起算,部分工時勞工轉換為全時勞工,或全時勞工轉換為部分工時勞工,其工作年資之計算亦同。年度可休特別休假時數,得參考下列方式比例計給之:部分工時勞工工作年資滿 6 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自受僱當日起算,6個月正常工作時間占全時勞工6個月正常工作時間之比例;部分工時勞工工作年資滿1年以上者,以部分工時勞工全年正常工作時間占全時勞工全年正常工作時間之比例,乘以勞動基準法第38條所定特別休假日數計給。不足1日部分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惟不得損害勞工權益。但部分工時勞工每週工作日數與該事業單位之全時勞工相同,僅每日工作時數較短者,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給予休假日數。準此,可知在轉換的該年度,可能會因為全年的工作時間仍然未達到全時工作者的全年工作時數,而需要按比例計算特休天數或時數。

依您所述,您110年7月20日到職為部分工時人員,而自111年7月1日轉為正職後,因您並未說明公司特休發放是採週年制或是曆年制,這裡暫以週年制計算,繼續工作滿一年以上(111/7/19)時,您依法享有3.7日的特別休假(總工時1104小時,正常勞工全年工時2088小時,請休時間為111年7月20日至112年7月19日)。到了112/7/20,您則依法享有7.8日之特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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