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如您所述,您與買方已解除買賣契約,且您已返還價款,買方應返買賣標的物。若買方經您傳訊息催告仍未返還商品,民事上,您可向買家提出請求返還商品的訴訟。刑事部份,原則上不會構成侵占;但若對方在解約之時即無退還商品之意思,是否有假藉退款而有詐欺之意圖及犯意,亦值商榷,因此,您若要提告報警亦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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