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任職於一家小公司的外銷業務,今日原本預計要傳PI/形式發票(Proforma Invoice)但失手不小心把公司產品計算"成本明細"的"成本表"誤傳給客戶(使用email),導致客戶知道我方產品的利潤並要求我方調降。 但傳送前有請主管確認email信件內容並且截圖請主管確認信件內容(含附件)的截圖。 老闆非常生氣害怕損失這個老客戶以及這張訂單,因此想要請律師跟我對付公堂。請問我會被定什麼樣的罪名或者是擔上有關業務過失賠償的連帶責任嗎?
另外我的電腦之前有權限能閱覽一些公司人事採購的資料(公司沒有關閉我以為每台電腦都能閱覽),如勞健保明細、員工個資等,但被發現後公司隨即關掉權限使我無權查閱,但今日也因為(訂單)這件事老闆跟我表明也要拿這件事告上法院。但如果我在閱覽期間,並無傳播散布等事實只有我自己查閱,請問老闆可以告我什麼罪名呢?
再麻煩了謝謝各位律師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公司可能對您提出背信罪,洩密罪、營業秘密法等刑事告訴。並且,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您賠償公司的損失。
2、至於公司人事採購的資料,如勞健保明細、員工個資等,屬於員工的個人資料,以及公司的財產,公司可能懷疑您有保存相關證據,對您提出個資法、妨害秘密罪與洩密罪等告訴。並且,其他員工也可以對您提出個資法等民刑事告訴。
3、現階段應該盡快蒐集對您有利的證據,避免將來上法院,您沒有任何證據可以佐證您提到的事情,導致最終被起訴判刑。
4、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預先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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