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想詢問一下如果承攬員工要離職並且滿一年了是否需要提前20日告知呢?因為學業的關係想離職但主管這裡一直要求我月底在離職,但我查詢網路上承攬員工似乎並不適用於勞基法
A:
您好:
依您所述,您與公司間是否成立承攬契約尚有疑問,若您跟公司間之契約係以承攬契約為名,以勞動契約為實,則可能影響您是否適用勞基法,以及是否受到勞基法各項規定的保障。而若確如您所述,您與公司間係成立承攬契約,承攬契約不適用勞基法,即無離職預告規定之適用,因此,您終止承攬契約並無提前20日告知之必要,主管要求您月底再離職之要求亦屬無理由,您可以不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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