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各位律師好
我個人是靠行貨車司機有與車行簽靠行契約書,內容是車輛屬於我,自行營運、車禍、罰單等..都自負盈虧,我是車輛所有權人,只是掛名車行
今日得知一名同靠行(同貨車公司)之司機朋友發生車禍導致須賠償貨物及車輛損失近1500萬,現已得知朋友無力償還,且靠行公司也沒錢,且貨主的保險公司欲代位求償1300多萬,我女兒幫我查網路資訊後我有以下問題
1.車行因被連帶求償有可能被假扣押(會嗎?)聽說假扣押要扣押標的物好幾倍的錢,該公司靠行車輛至少有20輛,價值至少4000多萬。
2.那我的車會受到扣押影響嗎?例如不能過戶,不能保險或營運。
3.我是否要預先將車輛轉移到其他貨車公司?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簡述回覆如下:
1、 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必須要有「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的原因才可以聲請。假扣押的制度主要是要保證債權人日後要強制執行時債務人要有財產被執行,所以沒有「扣押標的物好幾倍的錢」這件事情。
2、 如果車輛所有權人是您,因為車輛的所有權不是靠行,所以您的車輛不會被扣押;至於,您是否要將車輛移置其他貨車公司,因不清楚您所考量的理由為何,在此無法協助回覆。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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