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1.前兩天於非電商網站交易了減肥酵素產品(line),原價為5000多30天份,因本人不太相信而不想花原價購買,就拒絕購買,賣家傳了許多買家的減肥效果給我,說服我購買,但我以沒錢為由拒絕購買
產品的效果廣告說可以在30天內瘦10公斤,並就付3000元
2.折扣:聽我說無法支付5000多,最後以3000的價格說幫我弄到了「折扣名額」,到超商領取貨到付款
3.貨款不實:取貨後確實是3000,但又以原材料不夠為由,說這是第一階段,第二階段還需支付2萬的費用(還是打折後的),第三階段為免費;
4.最後再次拒絕後:2萬說多不多說少不少,還不知道效果如何,我不願意買,拒絕賣家說的第二階段,賣家又提出可以折扣,說到最後說願意免費給我,想要強制出貨,並以侮辱字眼表達當做慈善給我
5.請問若強制發貨,我不取貨會被告嗎?封鎖聯繫方式,是否也會被提告?
A:
您好:
如您所述,您已拒絕購買賣家說的第二階段產品,顯見您與賣家間並未成立買賣契約,即便賣家強制發貨,您不取貨亦無任何法律責任。若您有承諾購買賣家說的第二階段產品,您事後如無購買意願,亦可通知賣家解約,無須迫於賣家言語壓力,勉強取貨付款,讓自己承擔貨物瑕疵或遭詐騙的風險。
此外,若您已對賣家訊息不堪其擾可以封鎖對方的聯繫方式,但請將您與賣家的來往紀錄都截圖作證據留存。若對方事後提告,您收到法院或警局通知,您才能提出相關證物並做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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