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如何,基於契約自由原則,法院原則上會尊重雙方的約定,由契約內容認定雙方間的權利義務,僅待雙方間的權利義務為契約內容所未約定時,始依法律規定雙方間的權利義務。
依您個案情形,應視您於FB單眼相機群組內所PO資訊為何認定,如果於該群組內您已表示所售價格已包含副廠電池且就該電池狀況予以表示清楚,買家也因此知道所付價格包含該副廠電池及電池狀況如何,可推論該副廠電池係雙方當作買賣的內容物,如果該副廠電池有超過所陳述狀況的瑕疵存在,不論您電池取得方式為何,您對此產品瑕疵即有相當責任需負擔。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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