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網路購物外套拿到第一時間檢查過但第二次穿過了第30天才發現有不明顯汙漬暇疵與賣家聯系後回覆過7天鑑賞期無法替供售後服務。之後又拿衣服下水(並沒有)和她們的賣場規定拒絕退貨。
1請問賣家可以這樣要求消費者因為他們賣場有規章就可以不處理任何暇疵退貨嗎?
2暇疵退貨運費也是由賣家負擔是吧!
3購物平台能用已完成訂單拒絕幫助,要求消費者自行與賣家聯系嗎?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消費糾紛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如果是在七日內,您可以主張七天鑑賞期無條件退貨
2.如果有瑕疵,仍然可以主張退貨,但賣場規章構成契約的一部分,您有義務遵守,沒辦法主張沒看到。
3.運費只有七天鑑賞期才能要求賣家負擔,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不能一律要求賣家負擔
4.購物平台說法並無錯誤,是您跟賣家之間成立買賣契約。
5.建議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主張商品有瑕疵要求退費
6.同時,可以上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線上申訴
7.本律師經常處理消費糾紛,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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