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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消費者超過7天鑑賞期可否退貨

消費者超過7天鑑賞期可否退貨


ROOOOO 發問於 2022-04-13 | 臺北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您好,家人去特賣會購買了衣服商品,當時店員去倉庫拿取新的衣服後便直接裝袋結帳,回家後因為是冬季購買夏季衣服並沒有馬上拿出來穿,結果發現店員拿錯衣服尺寸的時候已經超過了七天期限了,衣服沒有剪標下水,包裝袋和發票都留著,初步詢問店家以特賣會不可退貨為由拒絕了,請問這樣是可以合理主張退貨或更換尺寸的嗎?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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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本件衣服是在特賣會所購買的,非屬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故無該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之適用。本件無論是七日內或七日後,其實均不能主張無條件退回商品解約。倘若要主張退貨等權利,可能要衣服本身有瑕疵,而依民法第354、359條解約退貨,以上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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