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離職特休


COOOOOOOOOOOO 發問於 2022-03-23 | 臺南 | 製造業

Q: 想請問107年6月27入職 預計111年3月31日辭職 想問今年辭職前特休總共有幾天?有跟勞工局問他們說6.6天 但不知道怎麼算的…

離職與資遣

瀏覽人數:654

A:  您好:

依照勞動部之解釋,若勞工於約定給假年度中終止契約,應改以週年制方式試算終止契約當年度特別休假日數,以確保特別休假日數不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之基準。若依您所述,您是於107年6月27日到職,預計111年3月31日止離職,公司特休採歷年制,則111年度之特休計算應改以週年制試算,依照週年制計算,您工作之年資係滿3年,特休日數為14天,請休期間自110年06月27日~111年06月26日止,而您110年度之特休若是按曆年制計算,約定給假日為110年1月1日,則您可取得之特休日數為12日,其中4.9日為年資滿2年取得10天之特休部分,剩餘7.1天則是滿3年取得14天,是以,您離職前之特休日數扣除已休之7.1日,應為6.9日。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
☆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
◆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
◇全國皆可為你服務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