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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我之前有給她身分證照片要擔心嗎

我之前有給她身分證照片要擔心嗎


鄭OO 發問於 2022-02-28 | 臺北 | 其他

Q: 起訴狀
姓名:我的名字
指定代理人:新北法務機構
委託訴訟代理人:他的
本所受oo管理師委託對你進行申訴,聯繁你本人但始聯繋不到,導致顧問名譽受損失去競勝的機會,現決定追究你的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明細。你的行為已經導致委託人名譽以及經濟受損,現再次通知你今日處理相關事宜。否則即將進入申訴程式,擬定納入臺灣司法院失信人員系統。嚴格執行限高令!建立失信被執行名單,凍結銀行戶頭。
撤訴協商請諮詢LINE: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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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對方的行為恐怕是詐騙行為,您可以先行撥打政府165專線為確認,建議與其聯絡方式一律封鎖,原則上對方不會提告(因為對方不是司法機關,所以也沒有權限做「納入臺灣司法院失信人員系統。嚴格執行限高令!建立失信被執行名單,凍結銀行戶頭」),所以請不用理會;
若日後對方有進一步任何作為,您可以再次向165專線確認,屆時亦可以再詢問律師該如何處理即可,請不用擔心。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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