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訴訟第2022-2-27
被告:
電話:
我司受國瘦身團隊委託。多次聯繫拒不還款,依據刑法第355條,屬於欺詐罪,嚴重影響委託方的經濟受損經討論決定追究你本人責任(現已對你提起訴訟)相關函件本日將發至預留地址請及時簽收。預計五天後在當地法院直接開庭,請注意查收相關函件或留意公告準時到庭(請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如缺席則視為放棄申辯,我司將依法申請缺席判決:擬定納入失信人員系統,建立失信被執行名單,凍結名下財產及戶頭、強制進行相限制高消費出行、并且强制处理,將處罰金15萬台幣以上或管制處理。並且聯絡在讀學校方開除在讀學籍!請做好相關準備材料及時到庭!
A:
您好:
對方的行為恐怕是詐騙行為,建議與其聯絡方式一律封鎖,原則上對方不會提告(法律上他們也沒有那麼大能力會讓你退學,這個有夠誇張的),所以請不用理會,也不用擔心,如仍有疑義,請打政府反詐騙165專線確認對方專線是否已經回報為詐騙電話;
若日後對方有進一步任何作為,等你收到文中所謂的相關函件,你可以再與165確認該文件的真偽,或是屆時可以再詢問律師該如何處理即可,請不用擔心。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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