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在網路上買了衣服
但後來想退貨
在七天鑑賞期內賣家都沒有回覆(中途傳了很多訊息)
之後如果賣家說我不能退貨了
我真的不能退貨或是用其他方式保障我的勸利嗎
A:
您好:
依照消保法及民法之規定,所謂7天猶豫期是以消費者收受商品後之隔日起算,若第7天遇到休息日則順延至休息日之次日。又依消保法第19條之規定,可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而無庸等待賣家回覆。若賣家為提供您相關解約資訊,則依消保官之解釋,前開7日解除權應自賣家提供解約相關資訊之次日起算。如果賣家不願提供解約資訊,則契約解除權將從消費者收到商品後逾4個月才消滅。
換言之,依您所述,您想退貨,可以直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與賣家解除契約,但若您不知道賣家相關退貨資訊,而賣家事後聯繫,但說您已不能退貨時,解除權係自賣方提供退貨資訊時之隔日起算,若賣家遲遲不回覆或不願提供,則契約解除權係自您收到商品後逾4個月才消滅。因此需要注意退貨時間喔。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
☆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
◆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
◇全國皆可為你服務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