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建議您如果知道賣家的住所,可以先行發送存證信函給賣家,限期請他解決問題,如果他不願配合,可以向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處理看看;或是逕行向法院提起不完全給付之訴以為救濟,請求賣家為損害賠償或是解除契約;如果您不知道賣家住所,在處理上就會比較麻煩了,你就另外要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但公示送達會造成訴訟程序的延宕。
此外,如果對方販售的二手包為真品,可能就不會有刑事責任問題;但如果對方販售的二手包為贗品,您就可以向其提出詐欺的告訴,讓檢警機關為您找出他人,此時您亦可以藉由刑事附帶民事處理退費等問題。
因個案情形描述不夠清楚,以上回覆提供參考,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再來信詢問,謝謝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