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是賣枕頭的店家,主要是實體店面,有位消費者近期來電說枕頭有裂痕要我免費換貨,我解釋說枕頭是衛生用品,您在店裡購買時也給您驗貨,重點是它是一年半前購買的,她就一直說要去消保官那邊告我,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呢?衛生用品它又有親自驗貨,重點是使用時間已經這麼久了我會有問題嗎?
A:
您好:
在實體店面購物不屬於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因此在實體店面購買商品、服務的消費者,不能向店家要求依照消保法退貨,只能依雙方契約,約定是否可以進行退換貨。若雙方契約也無約定鑑賞期,只有在購買的商品、服務具有瑕疵的情況下,才可以依照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的規定要求退貨。而買受人就受領之物品有從速檢查之義務,發現瑕疵後要立即通知出賣人,解除契約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本件出售物品既為枕頭,在店裡購買時也驗過貨,則買受人顯然已承認其受領之物並無瑕疵,又本件消費者是在1年半前購買,消費者已無請求解除契約之依據。
以上仍視個案而定,建議您向專業法律人士為正式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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