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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公司創辦人股權問題


YOOOOOOO 發問於 2021-12-29 | 臺北 | 其他

Q: 您好~ 請教多年前參與股份有限公司創業,離職時分配了股份與董監事角色,至今不曾回訪。

問題一:
多年不曾關心其庶務,該公司應暫無上市計畫,若該司有財務或法律上問題,應該可免責?
問題二:
已透過社交軟體通知不續任,但掛名和股份仍在公開資料上,想與該公司脫離關係,如何主張權益?
問題三:
股份有辦法有償要回嗎? 該公司發行虛擬幣與NTF,稱可以依此領回(並不想要....),請問有無辦法主張現金提股?

以上,感謝。

公司治理 股權結構設計 股東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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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我是李律師,希望能幫上您。

依您所述資訊還有些不足喔,以下回答內容可能會因資訊變更而因此不同。

請問這間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閉鎖性呢?另外,您是被分配了董事還是監察人的職位呢?

依您的問題一,董事或監察人依法在執行職務範圍內,都被視為公司的負責人,有主動了解公司事務的的權利與義務。
您表示多年未關心庶務,關心的範圍到哪呢?是都無參與,還是部分參與?
又對於需要董事議決或監察人監督之事項,您若不同意,有無留下反對之紀錄呢?

依您的問題二,這個不續任是由哪一方發出的,是對公司的代表人提出嗎?
董監辭職如果符合通知的要件,您可以正式請公司將您從公開資料中移除。

依您的問題三,一般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由轉讓(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則需視公司章程轉讓限制),您可以將股份轉讓他人進而退出公司股東身分;又或者依公司法規定,某些情形(公司法第167條)下可以使公司買回自己股份,您可以確認有無類似情形與公司方商議。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喔!
如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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