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訂房網站訂房之契約屬定型化契約,適用交通部公告之「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而依消保法規定,業者是不得自訂低於定型化契約範本條件的約定的,否則牴觸的部分為無效。因此,訂房網站雖規定不可退款,但該約定牴觸前開定型化契約範本,應屬無效,您得向各地方政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進行申訴、調解,要求業者退款。
至於退訂成數則是依照「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五點規定。
另外,依「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4點規定,接受旅客訂房後,旅客住宿前,業者得收取之定金不得逾總房價30%,因此,訂房網站在消費者下訂時,已收取全數房價亦違反定型化契約範本,超過三成的部分仍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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