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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被強迫職務調動,是能拒絕的嗎?

被強迫職務調動,是能拒絕的嗎?


LOO 發問於 2021-10-06 | 臺北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律師您好

請問如果當初應徵A診所工作,做一年多,醫師要求到對面B診所(她老公的),當初面試也沒說要到對面去支援,因對面醫師態度暴躁,時常對人言語暴力。

有跟老闆說拒絕到對面,對面醫師就用開始嘲諷,言語霸凌。

請問我該怎麼做?我也怕堅持到底,老闆會叫我走人..?

行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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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勞動基準法10條之1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您好,可先釐清調職有無符合上述要件,倘若有但是因為B診所醫師有言語霸凌事實,可以考慮就霸凌事實主張終止勞務契約向勞工局申訴安排調解,並且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以及非自願離職證明,其他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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