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也想投資同業

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也想投資同業


張OO 發問於 2021-09-07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您好,想請問,如果本人是餐飲業有限公司的負責人,但如果父母也有想要投資餐飲業,只是做為股東,不是負責人的話,會不會有什麼連帶競業禁止責任。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瀏覽人數:346

A:  您好,餐飲業有限公司與負責人間應已成立委任契約(註一),也就是:公司為委任人,而負責人為受任人。委任契約中如有負責人競業禁止之約定,實務上較常見的情況是,只限制負責人,而不會限制負責人之父母,因此,負責人之父母投資餐飲業,應不會違反競業禁止之約定。然而,個案中之情況,究竟是否違反競業禁止約定,仍要視約定之具體內容而定,無法一概而論。

以上簡要答覆,如果仍有疑問,歡迎與本事務所聯絡。

林慈政律師
德霖謙煦法律事務所
403018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號13樓之6
Tel: (04)2201-2830
Email: tj.lin@kllaw.com.tw

註一
民法第528條: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