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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網路遊戲投資

網路遊戲投資


楊OO 發問於 2021-08-06 | 臺北 | 農、林、漁、牧業

Q: 您好,我跟我朋友簽約要頭資他做網路遊戲點數販賣,但簽約之後某些原因我不想投資了,這樣他告我可以告成功嗎

契約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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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民法違約金條文規定
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其約
定如債務人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時,即須支付違約金者
,債權人除得請求履行債務外,違約金視為因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
法履行債務所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您好,台端行為可能因此導致違約而必須負擔違約金,或可考慮與對方協商解約以免訴累,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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