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跟我朋友簽約要頭資他做網路遊戲點數販賣,但簽約之後某些原因我不想投資了,這樣他告我可以告成功嗎
A:
民法違約金條文規定
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其約
定如債務人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時,即須支付違約金者
,債權人除得請求履行債務外,違約金視為因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
法履行債務所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您好,台端行為可能因此導致違約而必須負擔違約金,或可考慮與對方協商解約以免訴累,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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