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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客服反饋賣家威脅但賣家說沒有


吳OO 發問於 2021-07-29 | 嘉義 | 其他

Q: 我想問一下我該賣家中面評價,但賣家要求我更改為正面,然後我回覆他我依然維持中面評價賣家給予了我這段:「本團對已告知你的權益 將會由本公司法務部門發送信函 不願意法務部門會由委任律師統一發送信函處理」因為我看不懂所以我覺得很怕,因為我只是高中生所以我向客服提問,然後我內容中有打到我覺得我被威脅了,之後賣家卻說他並沒有威脅我我想問一下這樣賣家能夠告我毀損名譽嗎?又或者其他罪?

消費糾紛 商品廣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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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據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若業者要對您提出公然侮辱或是誹謗之告訴,必須要符合公然之要件,又前者尚須包括不具評論性質的謾罵,後者則需足以毀損他人名譽、貶低人格的評論或非正確事實等言語,若您的評論不足以涵括前揭內容,則無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罪嫌之餘地。

若有問題需進一步要詢問,可以來信至yenjean2002@gmail.com詢問,或是LINE ID : yenjean2002詢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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