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們是一間有限公司 , 在4月份送一批貨給客人(有出貨及簽收單)
因為一些原因 , 7月才得知客戶沒有付款
得知沒有收款後 , 有致電給客人 , 請客人付款 , 客人說要去查詢
之後
連續幾天 , 打去數通電話 , 都沒人接 , 也找不到人
請問
公司該如何處理 或是 可以使用哪些方法
讓對方出面還錢呢?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對方若於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後二十日內未提出異議,即可以進行強制執行,但若對方有於二十日內提出異議,則案件即會進行訴訟程序,待法院判決勝訴後,才能針對對方的欠款進行強制執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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