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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公司搬遷 資遣費

公司搬遷 資遣費


李OO 發問於 2021-07-06 | 臺北 | 製造業

Q: 請問律師 勞工到職入公司地點為A,公司搬遷離住家太遠,造成勞工不方便,公司既沒有提供交通車也無提供宿舍,是否可以申請資遣費? 謝謝

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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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內政部七十四年九月五日(74)台內勞字第三二八四三三號函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故其變更亦應由雙方自行商議決定。
二、如雇主確有調動勞工工作必要,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需;二、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三、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四、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五、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同理,公司搬遷亦應符合上述調動五原則,如勞工不願接受新的工作地點,雇主應否發給資遣費,須視勞工所提之理由及有無符合前述之相關法令規定與調動原則而定。
三、仍建議可以與雇主協調是否可提供必要之協助,例如要求交通津貼等方式,如果公司因此拒絕請備妥證據向主管機關聲請調解,確保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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