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在公司官方臉書上留言欠薪違法嗎

在公司官方臉書上留言欠薪違法嗎


洪OO 發問於 2021-07-03 | 高雄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你好~我想請問公司拖欠薪水,假設原本10號該法薪,當天臨時說公司有困難改30號發,到了30號只又說下個月才發。如果我在公司官方連書上留言公司欠薪,拖薪之類言論有構成違法嗎?

勞資爭議

瀏覽人數:383

A:  您可能擔心您的留言構成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或侵害公司名譽權而須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1. 誹謗罪部分
刑法第310條第1項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10條第3項則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另依大法官解釋釋字第509號解釋,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誹謗內容為真實者,亦不成立誹謗罪。

因此若您能證明您的公司確實有欠薪、拖薪等情事,或您有相當理由確信公司確實欠薪、拖薪,應不構成誹謗罪。

2. 侵權行為部分
民法第 184 條第1項前段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般實務見解認為若言論關於事實陳述,當事人如能證明為真實,或主要事實相符,或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足認其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者,即難謂不法侵害他人權利。

因此若您能證明您的公司確實有欠薪、拖薪等情事,或您有相當理由確信公司欠薪、拖薪;按照實務見解,您的留言應不構成侵害公司名譽權而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