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勞資糾紛,如何保障雇主

勞資糾紛,如何保障雇主


吳OO 發問於 2021-03-11 | 彰化 | 營造及工程業

Q: 您好 我們屬以人為核心的工程業,請問員工任職2年,於2/10提出離職至2月底,卻在2/18直接曠職沒來,而中間有7天是年假,上網查任職一年以上三年以下離職應於提出後20天才能離職,
他未給公司緩衝交接,造成公司為其工程所支付的培訓費以及業務作業上,和對工程進度交接所造成的直接損失,可以求處賠償嗎?或有什麼方式可以做呢?
而請他來公司簽收領薪,卻要求直接匯款給他,我們是否可以用因他自動離職造成公司直接經濟損失立份切結書請他簽呢?或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雇主這方呢?
謝謝。

勞資爭議

瀏覽人數:1243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 貴司應先以連續曠職三日為由予以解職該員工,並應寄發存證信函告知,以留存解職之事證,至於公司損失部分,應先看 貴司是否有與該員工簽訂僱傭契約,若有,則契約內容有無約定損害賠償事由,若沒有的話,則要請求會有困難。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