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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香水超過七天鑑賞退貨

香水超過七天鑑賞退貨


胡OO 發問於 2021-01-25 | 臺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消費者於網路購物(香水),商品已收到超過1個月才來信告知商品有損壞,要求退換貨。我們要求消費者先提供照片,但消費者以照片看不出來為由不願提供。

據民法了解商品如果損毀有六個月時間可以更換,但想詢問:

我們請消費者寄回檢測但香水已被消費者拆封,也無法判別是否為人為,這樣我們可以主張不退換貨嗎?或者要求對方負擔來回運費,我們在給他一款新的

消費糾紛 電子商務法規 電子商務 公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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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民法第356條規定,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消費者於收受商品一個月均未通知有瑕疵
您可以主張視為承認商品因此對方不得依物之瑕疵擔保規定請求解約退款
另外對方也若要主張商品有瑕疵
也必須先由對方負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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