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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客人訂貨之後寄放不付款

客人訂貨之後寄放不付款


蕭OO 發問於 2020-10-21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您好:我的客人向我訂制了一批手工製品後說要寄寄放我現場。
然後要與她收款的訊息不是已讀不回就是不讀不回。
款項其中有一部分是她已取貨未付款的部分。
請問我是否可以從她已取貨未付款的項目對她進行訴訟?
還是整筆訂單我都可以對她進行訴訟?

消費者債務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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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民法第199條規定,債權人基於債之關係,得向債務人請求給付。
第367條規定,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受領標的物之義務。

依您敘述雙方契約尚未解除,對方仍有依約履行之義務
因此您可以要求對方依約定給付整筆訂單之價金
建議您可以先申請調解或直接具狀向法院提起訴訟
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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