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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單解約的作法


羅OO 發問於 2024-07-08 | 臺北 | 其他

Q: 我司開立報價單予客戶,近期接獲客戶來信表示因故終止合約,請問E-mail即可作為解約的證明,還是需要特別簽立其他文件?謝謝。

民事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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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終止合約是否需要特別簽訂文件與什麼情況可以終止,先看原合約約定,如果合約沒有約定,則須看屬於民法什麼契約類型。

很多時候合約會明確要求終止必須書面通知並且可能指定特定收件地址。如果原合約中沒有明確限制終止通知的方式,E-mail可被視為有效的通知方式。

為了確保終止完整性和避免未來的爭議,建議在收到E-mail通知後,與客戶共同簽署正式終止協議書,該協議書應該詳細列明終止條款和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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