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公傷假問題

公傷假問題


mOOO 發問於 2020-07-08 | 臺中 | 製造業

Q: 請問在公司下班時候踩空樓梯導致扭傷,醫生開診斷證明休息一個星期
因為是我自己手機有訊息點開看手機,導致未注意踩空。這樣算公傷假嗎?謝謝

請休假

瀏覽人數:610

A:  您好,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再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 3 條:「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者,為職業傷害。」;第 4 條:「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或因
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就業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依照您的說法,您在下班時在公司處所踩空樓梯導致扭傷,如若您打開手機查看訊息,是公司業務交辦之訊息者,則也視為係在執行職務,如因此導致傷害,為職業傷害,在治療、休養時間,公司應給予公傷病假。

以上,請您參酌,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