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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請假時數用完,有告知主管是矌職

請假時數用完,有告知主管是矌職


NOOOO 發問於 2020-07-01 | 新竹 | 製造業

Q: 同仁請假時數用完,有用Line告知主管,同仁身心理出現情緒問題,算是矌職嗎?或是什麼方式可以辦理同仁請假手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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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
內請普通傷病假: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第5條規定,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期間以一年為限。

依您敘述若已超過病假期限,且已無事假或特休得充抵
得考慮向公司辦理留職停薪,公司不得以曠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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