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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孕婦遭雇主遣散

孕婦遭雇主遣散


吳OO 發問於 2020-06-24 | 桃園 | 製造業

Q: 嗨您好!

我要詢問是~

今年三月我老婆應徵進入一間小型診所上班,(當時已懷孕)

五月我老婆主動告知資方,已懷孕,將會於八月底至九月開始請產假

預產期為9/4日

資方聽到後要求我老婆離職,

而且收到3月~四月國民年繳交金勞保投保通知單,

至今資方也尚未投保勞保,

近日資方提出兩個方案

1. 做到6/31離職,公司給予欠散費

2. 做到7/31離職 公司不給予遣散費

要求我老婆進行選擇,選擇後資方惠要求簽屬非自願離職自願書

而且雇主近日還說與懷孕無關 前兩個月就要解僱了

解僱理由是因為診所需要護理專業人員非行政人員(此時面試時怎不事先告知)

請問這樣如何處理呢?

勞資爭議 離職與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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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有關您詢問題回覆如下

1、未投保勞保、健保、勞退的部分,已經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勞保條例、勞動基準法,我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補提撥、非自願離職證明、資遣費。

2、違反資遣的部分,另外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如果不想要被資遣,可以要求回復工作、這段期間的薪資、損害賠償。

建議您應該先蒐證之後,發存證信函給診所,然後準備去勞工局申訴。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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