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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正職降兼職

正職降兼職


TOOOO 發問於 2020-04-28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因為最近的病情影響,餐飲需要把員工從正職強制轉為兼職,然後再用公司職權說員工表現的不好的方式,這樣符合勞基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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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勞基法第1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由於正職轉兼職後,薪資,工時或福利待遇等均會有所不同
若公司未經您的同意即擅自決定,已屬於片面變更勞動契約內容
您若不願繼續服務,得依上開規定發函終止勞動契約
並請求公司依法給付資遣費
建議您得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協調
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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