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本人於近日收到傳票.預計3/30到庭..案件名稱是: 偽造文書..我想請問..
1. 這算出庭嗎? 我該準備什麼? 例如: 書狀...等等
2. 委請律師填寫書狀,於我會較有利嗎?若會,一般費用為多少?
3. 只是不小心誤傳公司內部檔案便被食藥署告發說偽造文書 (內部文件內容是: 經過圖片變更過的SGS檢驗報告, 變更理由: 方便內部員工辨識使用) 公司也確實有一份真實SGS檢驗報告.我提出真實的檢驗報告,於我會更有幫助嗎?
4. 會上傳SGS檢驗報告是因為要申請衛生證明 (公司出口用)
5. 我總共上傳兩次檔案..第一次上傳的SGS是正確的..第二次上傳的是公司內部使用的SGS檔案
6. 『衛生證明若有申請成功.不是說我們就可以順利出口.後面還需要配合食藥署來廠檢查等等項目.若有心偽造.我是不是直接偽造衛生證明就好..不用再上傳有的沒的..導致今天還要上法庭..』我可以直接跟檢查官及法官這樣說嗎?
A:
你好!! 你的情形可能已經涉及刑事責任(偽造文書)的問題,你可考慮先就相關事證(包括當初申請文件等等)與我們進一步討論之後撰寫刑事答辯狀至地檢署爭取不起訴處分,另外費用部分會依照案件不同而計價,這部分可與律師就細節討論。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為提升法律諮詢品質,以及後續訴訟效率,麻煩直接與我們聯繫,或是安排時間與我們進行面談。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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