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們是一間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有員工監守自盜前前後後拿了款項10萬,目前沒有報案,只是約談並請對方還錢,對方當然一次沒有那麼多。
想請教,如果要對方分期付款,擬定一個合約來約束對方分期還錢有效嗎?還是一定要走法律程序呢?
A: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你好,就你所述,可就雙方糾紛事項,由律師訂立還款和解書,約定對方逾期不還,則就對方過去犯罪事實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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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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