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即便對方選擇貨到付款,若當初針對商品數量及價格
雙方意思表示已合致,買賣契約即成立
並無所謂模糊空間
且除非對方有其他恐嚇的言論
否則提告為合法的權利行使,並無威脅恐嚇的問題
但若對方堅持要您出貨甚至向法院起訴
您可以主張目前缺貨屬不可歸責於您的事由
因此依法您無給付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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