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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店家網路販售票卷


張OO 發問於 2019-12-27 | 臺北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請問律師一般店家如飾品業者在門市開立體驗課程在網路販售票卷請問是否要去信託
如果沒有信託會有何罰款
課程票卷上能否註記收取手續費用跟限定優惠期間

消費糾紛 電子商務法規 電子商務 公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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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您的問題牽涉到是否適用行政院公佈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若您在網路上販售禮券上載有定型化契約條款,就必須要依行政院所公告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去設計契約(https://www.ey.gov.tw/Page/2285E9A14973DE75?page=1&K=%e7%a6%ae%e5%88%b8&M=S)。
至於要適用哪一份需要看您販售的商品為何,才能決定。

一般來說,行政院所公布大部分的條款,都會要求禮券信託並且要求不能限定使用期限。否則條款會無效(消保法第17條第4項),也可能因為契約不符合「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而被罰款(消保法第 56-1 條)。

雖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相當嚴格,但仍可能透過契約條款的設計,使得您所提供的票卷可以無須適用上述條款,而仍達到您企業經營的目的。

不過此部分需要釐清更多的事實(如:提供何種體驗課程?要何種手續費?票券是販售?還是贈品?)才有辦法為您設計。

以上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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