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公司積欠薪水

公司積欠薪水


張OO 發問於 2019-12-05 | 高雄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律師您好~請教一下:
公司從今年8月至今已積欠4個月薪水沒有給付完整,過程當中都是以現金幾千塊零散在給,我因受不了決定離職,想請教律師~
1.因為公司是在百貨公司設臨時的保養品專櫃所以上下班沒有打卡。而且我們也沒有薪資條明細,但老闆當初有在line通裡面跟我確認薪資,請問在這樣的情形下能順利要我自己的薪資嗎?
2.請問我是否可以略過勞工局這部分直接到法院申請扣壓老闆在百貨公司的貨款嗎?
謝謝您~

勞資爭議

瀏覽人數:564

A:  您好:
首先只要您有服勞務(即上班),公司就需要支付相對應之薪資給您。
故就您的第一個問題,您是有權取得應得之薪資。只是可能有證明的問題,需要證明相關事項例如當初約定好的薪資數額(例如月薪4萬元)、上班的期間(例如您從8/1上班到11/30)、積欠的薪資(例如您只收到5000元)。
LINE的對話紀錄或截圖也可以當作證據,但究竟有多強的證明力(也就是到底能不能證明相關事項),就要看您與老闆的對話內容而定。
至於您的第二個問題,就法律層面您確實可以至法院聲請假扣押,以扣押公司的財產。但就現實面而言,聲請假扣押有一定要件,且依您所述您的債權(即公司欠你的錢)不高,可能較難成功。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