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本件涉及契約是否已經成立的問題。您於網路商店點選商品購買按鈕,法律上稱為「要約」,須待賣家「承諾」之後,契約方始告成立,雙方依契約負有履行義務。
如何判定賣家有無承諾,通常情形賣家依約出貨,其出貨行為即可視為承諾之意思表示,並無疑問。依您所述,雖無法知悉賣家有無以文字表示同意出賣之意思,然而您與賣家約定提前付款,並依約履行,賣家也當時也接受,則應可推論您與賣家間之買賣契約成立,如無其他約定,此時雙方間不得片面更改契約內容或是解除契約。
依您所述,您與賣家間之契約應已經成立,賣家不得片面漲價,亦不得片面取消訂單。建議您聯繫賣家,請他儘速履行契約。如對方屬於經常性販售商品之人,則您可向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進行申訴。
以上說明,供您參考。如有疑問,還請不吝告知。謝謝!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